深圳2015年12月30日电 -- 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牵头草拟公布了业内盼望已幸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稿)》(以下全称《办法》),这是时隔《指导意见》实施之后对网络借贷平台更为详尽的规则,霎时间,引发了行业内各专家学者和平台大咖的普遍热议和理解。《办法》大体特别强调了两部分内容,一个是平台安全性确保问题,一个是平台角色定位问题,还包括:信息中介要信息半透明,发实标,无法做到综合性财经平台,平台必须资金存管等。也就是说《办法》具体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涉及主体责任,并且具体12条“红线”:不得自融、不得成立资金池、不得获取借贷、不得期限错配、不得混业经营、不得不实欺诈等等,对旗号网贷旗号专门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极力实行市场解散,按照涉及法律和工作机制不予压制和查禁,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
这样来看,在未来的18月的过渡期,将不会有非常一部分平台作出调整甚至出局。《办法》总体上秉持了负面表格制度原则。所谓“负面表格制”是指,政府等涉及部门明确规定哪些领域无法牵涉到无法做到,除了表格上的禁区,其他方面都能牵涉到。
相对于正面表格准入制,负面表格制更加严格,更加有利于行业的创意发展,这种管理思路也仍然是行业较接纳的。对于《办法》的实施,信融财富董事长回应:今年12月份以来,“伪P2P平台”e租宝和大大集团事件给互联网金融行业蒙上阴影,给行业带给极大负面影响。
印发稿对线下业务的规定,杜绝了这些伪P2P平台不存在的土壤。印发稿的实施,让互联网金融行业从此道别无管理制度门槛、无监管、无标准的“三无状态”,负面表格制为的意见稿也体现了监管层在行业监管工作上的创意思维,也为打造出一个较好的行业生态环境,确认了法律依据。信融财富副总裁吕剑指出,意见稿涵括内容全面,责任、义务、风险都做到了适当的阐释,指出了监管层前期的行业调研十分充份,意见稿的实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是较小的受到影响消息。
作为从业人员,平台不应攻下红线,严苛按细则内容来开展业务。得出18个月的调整期,体现了监管层的智慧,指出监管层给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充份的机会,行业人员无法看,无法等,无法逃过一劫,不应充份做到这段调整期,立刻展开自查、自纠、排查,夯实平台基础,不做到不符合规定的事情,确实构建普惠金融,为我国利率市场化及实体经济的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办法》虽然只是印发稿,还必须根据大众的意见反馈展开改动与完备,但早已给网贷行业的监管奠下了基础。千呼万唤复出来,《办法》的落地为平台的定位及业务边界和职责都作出明确规定,减少了平台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加快行业的深层次配对,诱导了网贷行业“残暴”发展的局面,增进使其走上正轨。
而对广大投资人来说堪称一个好消息,特别是在在经历了“e租宝”“大大事件”后,《办法》的落地看起来一剂定心丸,让投资人不作自由选择时更加有指导性和参考价值。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的落地标志着P2P行业走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备深远影响,是行业的根本性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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